干部培训方案定制
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。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、涉农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,农业农村领域的治理方式正在从主要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,转向更加注重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。当前,涉农执法力量分散、执法规范化水平参差、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强、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,亟需通过系统培训提升干部依法办事能力。南京大学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依托法学院、政府管理学院、社会学院等学科力量,精心打造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培训专题,围绕法治建设总体要求、农业立法与法规落实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、乡村治理法治化、普法宣传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模块系统施训,帮助学员增强法治意识、规范执法行为、提升治理效能。
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,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。对农业农村部门而言,坚持依法行政意味着行政权力要有法定依据、行政程序要合法正当、行政决定要接受监督、行政责任要落到实处。这要求干部在工作中养成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。
本模块会系统讲解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和考核指标,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具体制度,帮助学员厘清“哪些必须做、哪些不能做、怎么做才规范”。
涉农法律法规体系涵盖农业法、农村土地承包法、土地管理法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、动物防疫法、种子法、渔业法、森林法、水法、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众多法律法规,还包括大量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。体系庞大、专业性强,是基层执法和服务的直接依据。
培训会按“农业生产、农村土地、农产品质量、资源保护、农村治理”五个板块梳理法规脉络,帮助学员建立体系化认知,避免“用到哪条查哪条”的碎片化状态。
农村法治建设的短板主要体现在: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不强,习惯用行政命令代替依法办事;执法力量薄弱,专业人才缺乏,装备保障不足;农民群众法治意识相对薄弱,遇事找关系、找门路的观念仍有市场;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,农村地区法律服务可及性不足。
针对这些短板,当前的重点任务是健全涉农法规制度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。培训会围绕这些任务逐项讲解政策要求和工作抓手。
农业立法既要遵循立法的一般规律,也要体现农业农村的特殊性。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、风险高、分散经营的特点,立法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、规范与扶持。近年来涉农立法更加注重保障农民权益、维护粮食安全、促进绿色发展,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和基层调研也更加充分。
本模块会讲解农业立法的基本理论、立法程序和地方立法空间,结合具体条例的制定过程,讨论如何把基层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。
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最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。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,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,稳定土地承包关系,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,严格耕地用途管制,守住耕地红线。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承包地、宅基地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不同规则,避免政策理解偏差带来操作风险。
培训会结合典型案例,讲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处要点、流转合同的规范要求、违法占用耕地的查处程序,帮助学员在具体业务中把法律制度用准用对。
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法律法规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、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地方的属地责任,建立了产地管理、投入品使用、生产记录、检验检测、追溯管理、风险监测等一系列制度。监管的重点是把住投入品关口,规范农药兽药使用,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。
本模块会讲解日常监管的检查要点、抽检程序、不合格产品处置流程,讨论如何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,帮助学员提升依法监管的实操能力。
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目标是整合执法职能、减少执法层级、加强基层力量,实现“一支队伍管执法”。改革要求明确执法事项清单,厘清与市场监管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职责边界,避免多头执法、重复执法和执法真空。
培训会讲解改革的具体路径,包括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经费保障、装备配备等,分析改革推进中常见的职责划转不清、协作机制不畅等问题及解决办法。
执法程序合法是执法行为有效的前提。立案、调查取证、告知、听证、决定、送达、执行,每个环节都有法定要求和时限。执法文书是执法过程的书面载体,必须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、依据准确、表述规范,经得起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。
本模块会结合真实案卷,讲解调查取证规范、证据链构建、自由裁量权行使、文书填写易错点,并组织学员进行文书制作练习和互评,把规范要求落到笔头。
农业执法对象分布广、季节性强、现场取证难,装备保障和信息化支撑尤为重要。要配备必要的执法记录仪、快速检测设备、移动执法终端和交通工具,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;要推进执法信息系统应用,实现案件线上办理、数据共享和统计分析。
培训会介绍执法装备配置标准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思路,讨论基层经费紧张条件下分步实施的可行方案。
执法权力必须接受监督。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、执法全过程记录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,健全内部层级监督和外部社会监督机制;要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,对不作为、乱作为、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严肃处理。
本模块会讲解案卷评查的组织方式、评查标准和常见问题,帮助学员理解监督不是为了挑毛病,而是为了促进规范。
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,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向。自治是基础,通过村民会议、村民代表会议、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农民主体地位;法治是保障,用法律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和各方权利义务;德治是支撑,通过村规民约、家风建设、文明创建涵养公序良俗。
培训会讲解村级议事协商的程序规范、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机制,讨论如何避免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冲突、如何防止“自治”变成“少数人说了算”。
农村矛盾纠纷多集中在土地、宅基地、邻里、婚姻家庭、劳务报酬、涉农补贴等领域,具有熟人社会、情绪因素重、易反复的特点。化解矛盾要坚持源头预防、排查预警、多元化解、依法处置相结合,发挥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联动作用。
本模块会讲解调解技巧和协议规范化要求,介绍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处中心、驻村法律顾问、乡贤调解等载体的运行经验,帮助学员提升就地化解能力。
公共法律服务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。要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,建好乡镇(街道)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(社区)法律服务工作室,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,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咨询、法律援助、人民调解等服务。
本模块会讲解法律顾问履职考核、法律援助范围与申请流程、法律服务与村务管理衔接等实务要点,讨论如何解决农村法律服务力量不足、服务不均衡的问题。
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核心是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,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。要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、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、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、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,防止“大闹大解决”的错误导向。
培训会讲解信访事项受理、办理、复查复核的程序要求,讨论如何做好初信初访办理、如何防止矛盾上行,帮助学员把握政策界限和工作分寸。
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。执法部门要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,在检查、办案、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,让群众在具体事例中理解法律。要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,明确普法内容、对象、方式和责任人,避免普法工作空转。
本模块会介绍以案释法的操作要点、普法责任清单的编制方法、普法成效的评估方式,分享把普法与业务工作结合的实践做法。
农村普法要解决“讲什么、讲给谁、怎么讲”的问题。内容上要聚焦农民最关心的土地承包、宅基地、婚姻家庭、务工维权、农资打假、防范诈骗等主题;方式上要用好村广播、宣传栏、微信群、短视频、法治文化广场等载体,多用方言土语和身边案例;对象上要突出村干部、致富带头人、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。
培训会讲解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、送法下乡活动组织的具体做法,帮助学员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感染力。
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涉农领域要重点解决执法随意性大、检查频次过高、处罚畸轻畸重、政策兑现不及时等问题,做到无事不扰、有求必应。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,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,保护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。
本模块会讨论如何平衡监管与服务、如何避免“一刀切”执法,介绍涉农企业诉求响应、政策直达快享等机制的建设经验。
江苏省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。全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,整合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,统一执法事项和执法标准;推进“不见面审批”和政务服务标准化,减少涉农审批环节和时限;依托“大数据+网格化+铁脚板”机制,把矛盾排查、法律服务、普法宣传延伸到村组。
南京在涉农领域依法行政、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、乡村治理示范创建等方面积累了较多做法,特别是在村级合同规范化管理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、涉农纠纷一站式化解方面的探索,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。培训会通过案例讲解和互动研讨,帮助学员把经验转化为本地可用的制度设计。
现场教学环节安排学员走进南京本地乡村、园区和法治文化阵地。在江宁区黄龙岘茶文化村,学员调研乡村治理和农旅融合中的法治保障问题,了解村规民约修订、村级事务公开、涉农合同规范管理的具体做法;在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,参观现代农业企业和检测机构,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、农业投入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流程。
在秦淮河沿线历史文化街区,学员考察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管理执法中的法治实践,思考如何在保护与发展之间找到依法治理的平衡点;在雨花台烈士陵园,学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,进一步坚定法治为民的初心使命。通过现场看、现场问、现场议,把法律条文与基层实际对接起来。
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培训专题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,通过专题讲授、案卷评析、情景模拟、研讨交流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,帮助学员系统把握涉农法治建设的政策要求,掌握依法决策、规范执法、矛盾化解和普法宣传的具体方法。热忱欢迎各地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来南京大学学习交流,共同为提升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水平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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